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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抢到演唱会门票要“炸场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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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10: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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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网警1月11日消息,近日,曲靖一学校学生瞿某发布短视频扬言要“炸体育馆”,造成不良影响。

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瞿某(男,21岁,在校学生)因未购买到薛之谦演唱会门票,为发泄不满,随即发布曲靖体育馆及薛之谦演唱会海报图片,并配文:“没抢到,大家不用来了,我准备把体育馆给炸了。订了车票的和演唱会票的可以退了,住的地方也退了!”



瞿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涉嫌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瞿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网警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 南京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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