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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一票难求?当心落入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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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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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拥有演唱会“大排面”!

喜欢的灯海亮起来~

所以

想去演唱会的你准备好了?




继五月天、周杰伦等演唱会门票“秒空”后,“黄牛”票充足且涨价10倍有余,此类现象屡见不鲜。
9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其官网发布了名为《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一文。
进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动门票销售比例,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出手了!下次再试试抢票!



属于违法行为。

在非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通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获取有价票证、凭证并囤积,再通过加价或者变相加价的方式出售获利,本质上是一种倒卖有价票证、凭证的非法行为。倒卖“黄牛票”不仅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公平购买权,且扰乱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代购演唱会门票是否构成“黄牛”行为不能一概而论
利用线上或线下排队等方式购买演唱会门票,且对方只在票面价格之外收取合理的劳务费则此行为合规
如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抢票软件等其他方式购买或囤积演唱会门票,后又以高于票面价格几倍出售,可以构成“黄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倒卖假票属于违法行为。

购买“黄牛”票存在一定假票的风险,同时可能泄露个人隐私,务必多留存凭证,莫让积蓄白白跑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全程直播构成违法行为。

未经过演唱会表演者、乐曲著作权人许可,在现场直播或从现场公开传送现场表演的,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演唱会第二现场”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请注意演唱会门票背面的“观众须知”!
如写明“未经许可,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及照相。”,随意录制演唱会上传至个人社交平台构成侵权。
个人社交平台虽然受众人数有限,但其仍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公众。朋友圈、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作为一种信息网络传播工具,带有一定的公开性,这些互联网平台有相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能使发布的信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迅速传开,应当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信息网络。在朋友圈、B站、微博、博客等平台,随意上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影像制品同样会构成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演唱会上未经许可唱别人的歌构成侵权。
在演唱会上公开唱别人的歌曲,应当取得该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的,由该组织者取得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终于可以安心享受演唱会啦!

一切准备就绪,

检票进场吧!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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